朝代:清代作者:赵尔巽更新时间:2021-12-31
李文耕,字心田,云南昆阳人。家贫,事亲孝,服膺宋儒之学。嘉庆七年进士,以知县发山东,假归养母。母丧,服阕,补邹平。到官阅四月,不得行其志,引疾去。以官累,不得归。十九年,教匪①起,寿张令以文耕娴武事,招助城守,训练、防御皆有法,贼不敢窥境。大吏闻其干略,起复补原官。
在邹平五年,治尚教化。民妇陈诉其子忤逆,文耕引咎自责,其子叩头流血,母感动请释,卒改行。听讼无株累,久之,讼者日稀。善捕盗。养捕役,使足自赡,无豢贼;数亲巡,穷诘窝顿②。尝曰:“治盗必真心卫民,身虽不能及者,精神及之,声名及之。”终任,盗风屏息。课诸生,亲为指授,勉以为己之学③,民呼李教官,又呼为李青天。调冠县,迁胶州,浚云、墨二河。道光二年,擢济宁直隶州,未之任。巡抚琦善特荐之,宣宗夙知其名,即擢泰安知府。
调沂州,立属吏程课,谓:“官不勤则事废,民受其害;教化本于身,然后可以教百姓。”属吏皆化之。沂郡产檞树,劝民兴蚕,建义仓备荒。捕盗如为令时。寻擢兖沂曹道。司河事,修防必躬亲。属厅请浚淤沙,需银五万,往视之,曰:“无庸!春涨,即刷去矣。”果如其言。
五年,迁浙江盐运使。时盐业疲累,充商者多无藉游民。文耕知其弊,请分别征缓,以纾商力。责富商领运,不得因引滞贱价私卖,课渐裕。七年,擢湖北按察使,复调山东。严治胥役,诈赃犯辄置重典。断狱宽平,责属吏清滞狱,数月,积牍一空。谓:“山东民气粗而性直,易犯法,亦易为善,故教化不可不先。”
居三岁,调贵州。凿桐梓葫芦口,以息水患。黔产,无绵布,设局教之纺织。贫民艰生计,重利而薄伦常,撰文劝导,曰家喻户晓篇。十三年,休致归。
文耕平生以崇正学、挽浇风为己任,在山东久,民感之尤深,殁祀名宦。

作者赵尔巽资料

李文耕传作者赵尔巽

赵尔巽,字公镶,号次珊,又名次山,又号旡补,清末汉军正蓝旗人,奉天铁岭人,祖籍山东蓬莱。清代同治年间进士,授翰林院编修。历任安徽、陕西各省按察使,又任甘肃、新疆、山西布政使,后任湖南巡抚、户部尚书、盛京将军、湖广总督... 查看详情>>

赵尔巽古诗代表作品: 《于成龙传》《孙嘉淦传》《甘文焜传》《赵国祚传》《李清时传》《李文耕传》《熊赐履传》《李之芳传》《百龄传》《陶元淳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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