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代:宋代作者:苏辙更新时间:2021-12-31
公讳涣,始字公群,晚字文父。少颖悟,所与交游,皆一时长老。天圣元年,始就乡试。明年登科,为凤翔宝鸡主簿。
未几,移凤州司法。王蒙正为凤州,以章献太后姻家,怙势骄横。知公之贤,屈意礼之,以郡委公。公虽以职事之,而鄙其为人。蒙正尝荐公于朝,复以书抵要官,论公可用。公喻郡邸吏,屏其奏而藏其私书。未几,蒙正败,士以此多公。
以太夫人忧去官。起为开封士曹。雍丘民有狱死者,县畏罪,以疾告。府遣吏治之,阅数人不能究。及公往,遂直其冤。夏人犯边,府当市民马以益骑士,尹以诿公,马尽得而民不扰。通判阆州。虽为政极宽,而用法必当,吏民畏而安之。阆人鲜于侁,少而好学笃行,公礼之甚厚,以备乡举,侁以获仕进。其始为吏,公复以循吏许之,侁仕至谏议大夫,号为名臣。
选知祥符。乡书手张宗久为奸利,畏公,托疾满百日去,而引其子为代。公曰:“书手法用三等人,汝等第二,不可。”宗素事权贵,诉于府。府为符县,公杖之。已而中贵人至府,传上旨,以宗为书手,公据法不奉诏。复一中贵人至曰:“必于法外与之。”公谓尹李绚曰:“一匹夫能乱法如此,府亦不可为矣,公何不以县不可故争之?”绚愧公言,明日入言之。上称善,命内侍省推之。盖宗以赂请于温成之族,不复穷治,杖矫命者,逐之,一府皆震。包孝肃公拯见公,叹曰:“君以一县令能此,贤于言事官远矣!”擢提点利州路刑狱。公至逾年,劾城固县令一人妄杀人者,一道震恐,遂以无事。
公没二十七年,不危状公遗事,以授辙曰:“先君既没,惟小子仅存,不时记录,久益散灭,则不孝大矣。”辙幼侍伯父,闻其言曰:“予少而读书,少长为文,日有程,不中程不止。出游于途,行中规矩。入居室,无惰容。故当是时,不闻有过行。尔曹才不逮人,姑亦师吾之寡过焉可也。”辙惧子弟之日怠也,故记其所闻以警焉。

作者苏辙资料

伯父墓表作者苏辙

苏辙(1039年3月18日-1112年10月25日),字子由,一字同叔,晚号颍滨遗老,眉州眉山(今属四川)人,北宋文学家、诗人、宰相,唐宋八大家之一。嘉祐二年(1057年),苏辙登进士第,初授试秘书省校书郎、充商州军事推官。宋神宗时,任制置三司条... 查看详情>>

苏辙古诗代表作品: 《君术策五》《超然台赋》《天敌》《子瞻和陶渊明诗集引》《南康直节堂记》《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》《藏书室记》《巢谷传》《东坡先生墓志铭》《伯父墓表

伯父墓表原文及翻译赏析

文言文《伯父墓表》名句翻译赏析

文言文《伯父墓表》相关文章翻译赏析